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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欣茂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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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表箱锁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电力表箱锁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一户一表改造和电能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引用标准

GB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轴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5938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GB 5944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GB 8384 锁具测试方法

主要技术标准

3.1保密度

3.1.1产品结构应具有防拨安全性能≥8

3.1.2钥匙不同牙花数≥1500

3.1.3挂锁互开率≤0.09%

3.2牢固度

3.2.1锁梁抗拉力≥2100 N

3.2.2规格为35mm以上的优等品挂锁应具有防震动开启性能。

3.2.3规格为20mm以上的优等品挂锁1.8m的落地试验后,不得出现锁梁断裂和锁体开裂,并仍能正常使用。

3.3耐用度

挂锁的耐用度≥8000

3.4灵活度

3.4.1挂锁应开启灵活,钥匙拔出静拉力≤10 N

3.4.2锁梁下压闭合力≤45 N

3.5外观要求

3.5.1锁梁闭合后应端正。锁梁开启后,与锁体平面应有适当间隙,但最大不得超过2.4 mm,并不得露出后脚切品。

3.5.2锁体表面有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字迹和花纹应清晰和端正。外露表面不得有明显的麻点、硬印、砂眼和碰伤。

3.5.3抛光锁体表面粗糙度Ra0.4μm

3.5.4电镀件外露表面应镀层致密、色泽均匀,不得有起泡、起层、露底。

3.5.5涂漆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胆显的起泡和脱漆。

3.5.6电镀件外露装饰表面的耐腐蚀要求应≥6

3.5.7涂漆件的漆膜附着力应≤8

主要性能要求:

锁由锁梁、锁体、锁芯三部分构成,锁体采用ABS树脂材质精制制成,阻燃性能好、阻燃等级F为零级,锁体表面光滑,外露表没用砂眼缺陷,锁梁采用铜质冷镀处理、防锈、防腐性能好,锁梁闭合后端正锁梁抗拉力≥680N10米落地试验后无出现锁梁断裂和锁体开裂等情况,能够正常使用,锁芯采用锌镁合金材质做成,具有耐酸性、不易生锈、开启灵活度高、钥匙拔出静拉力≤8N,本锁具有防撬、耐敲击、钥匙不易复制、拆装工具不易破坏等特点。

试验方法

5.1保密度

5.1.1防拨安全措施试验

采用剖析产品,检查防拨安全措施。防拨安全措施主要有锁芯带台阶、加长弹子、异型弹子、防拨片(锁)、锁芯槽封闭中心线等。

注:横开挂锁视为具有防拨片的安全措施。

5.1.2钥匙不同牙花数试验

GB 8384中等1.1.2条规定进行。

5.1.3互开率试验

GB 8384中等1.4.2条和1.4.3条规定进行。抽样数量和测试时间应符合表A1规定。

A1

5.2牢固度

5.2.1锁梁抗拉力试验

GB 8384中第2.9.2条规定进行。

5.2.2防震动开启试验

将“U”形环牢固地固定在一根坚实的硬质木柱上,使挂锁锁闭在“U”形环中,用质量为0.5kg的硬质木槌,在距挂不小于450mm处对准锁体部位猛击一次,并使挂锁在木柱上震动。然后,检查挂锁是否开启。

5.2.3落地牢固试试验

将产品锁闭后,拔出钥匙放置在1.8m的高度上,使其自由降落在水泥面上。然后,采用手盛目测检查锁具能否正常使用。

5.3耐用度

GB 8384中第2.1.2条规定条件。

5.4灵活度

5.4.1开启灵活度试验

GB 8384中第3.1.23.2.2条规定进行。

5.4.2锁梁下压闭合力试验

GB 8384中第3.6.2条规定进行。

5.5外观

5.5.1锁梁外观试验

采用塞尺和目测方法进行测定。

5.5.2外观缺陷试验

采用手感目测方法进行检定。

注:若对产品的外观明显缺陷不宜做出评定时,可参考本规范第7条的规定进行判定。

5.5.3锁体表面粗糙度试验

采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进行对照检定。

5.5.4电镀件试验

采用手感目测方法进行检定。考核部位指电镀件外露表面,但不包含字迹和切口部位。

5.5.5涂漆件试验

采用手感目测方法进行检定。

注:若对涂漆件的期限起泡和脱漆不宜做出判定时,可参考本规范第7条的规定进行判定。

5.5.6镀层耐腐蚀试验

试验按GB 5938规定进行。试验结果按GB 5944规定进行评价。考核部位指产品处于锁闭状态的电镀层外露装饰表面,但不包含字迹部位。

5.5.7漆膜附着力试验

GB 1720规定进行

注:当产品外观漆膜无法进行附着力试验时,样本允许制造厂家按本产品涂漆件等同的(涂漆)加工方法备制40mm×80mm的漆膜试样。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和包装

6.1.1产品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商标

6.1.2产品包装分内、外两种。内包装为产品范围内的包装;外包装为库存、运输范围内的包装。产品的内包装或外包装上应标有产品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和名称。

6.1.3产品内包装应标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商标和规格等,并附有质量等级合格证。

6.1.4产品外包装应有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制造厂名、商标、质量等级、数量、体积、重量、出厂日期等。

6.1.5产品的内、外包装物必须干燥和清洁;外包装必须牢固,箱内应衬防潮纸。

6.1.6出口产品的标志和包装可按出口订贷合同办理。

6.2运输和贮存

6.2.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曝晒、雨淋和受潮。

6.2.2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距离地面30cm。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相对温度小于80%的仓库中

6.2.3产品运输和贮存在符合6.2.1条和6.2.2条规定时,保质期为一年。

产品外观明显缺陷的规定

7.1基本要求

7.1.1产品外观明显缺陷的规定只可做为定性试验及判定的参考依据。

7.1.2产品外观缺陷点数是指下列表中所有缺陷项目的累加缺点数。

7.1.3锁体外观缺陷点数不允许集中在一面。

7.2锁梁外观缺陷

明显的锁梁麻点、硬印缺陷其面积和点数应付合表A2规定。

A2

7.3锁体外观缺陷

明显的锁体砂眼和碰伤、硬印缺陷,其面积和点数应符合表A3规定。

A3

7.4钥匙外观缺陷

明显的钥匙麻点和硬印缺陷,其面积和点数应符合表A4规定。

A4

7.5涂漆件外观缺陷

锁体涂漆层明显的起泡和脱漆缺陷,其面积和点数应符合表A5规定。

A5

11.按投标产品规格提供一台样品,否则不予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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